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刘杨)5月23日,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邢台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俊栋、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负责人杨清波为大家介绍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多项便民举措,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管理科科长温慧道: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邢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邢台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俊栋、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负责人杨清波为大家介绍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多项便民举措,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由吕俊栋先生为各位媒体朋友介绍相关情况。
邢台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俊栋: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感谢大家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温暖之城”建设实施以来,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目标,定点医药机构数量有序增加,医保目录支付范围不断扩大,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多项便民惠民利民措施落地落实,群众满意度不断攀升。
一、在“看好病”上持续发力,让参保群众享受优质医保服务
(一)“两定点”(定点药店、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机构布局进一步优化。为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购药,严格按照“技术好、服务优、价格低、布局合理”的条件,遴选好、管理好两定点医药机构。今年以来,我市新增定点医药机构123家,其中,零售药店105家,医疗机构6家,门诊12家;新增村卫生室484家。全市两定机构总数达到6281家,进一步提升了覆盖范围。
(二)医保药品目录进一步完善。一是及时衔接落实国家、省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将国家诊疗方案中覆盖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自2024年1月1日起落实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新版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另外,还有基金可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执行新版药品目录后新增了126种药品(其中常规西药类新增5种,谈判药西药新增96种,谈判药中成药新增9种,竞价药新增16种),将更多救急救命的好药纳入我市医保目录。二是积极向省医保局申报,我市眼科医院部分院内制剂纳入了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12个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于4月12日执行,进一步保障了我市患者及时享受医保政策红利,减轻了患者负担。
(三)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儿童门诊单独保障范围,助力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医疗康复保障水平,减轻参保儿童家庭费用负担,将“运动疗法”等14个适用于门诊不需要住院的治疗类医疗康复项目纳入6岁以下儿童门诊单独保障范围,门诊报销比例50%,基金支付额度计入本人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于2024年3月1日执行。通过医保门诊单独支付政策的实施,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儿童在门诊进行康复治疗,预计年度可为选择门诊康复治疗的6岁以下参保儿童家庭减轻医疗费用约为800万元。
(四)扎实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DIP改革启动以来,与医疗机构同向发力,建立起制度完善、操作科学、运作规范的DIP支付方式体系。2021年12月,我市被评为DIP国家级示范城市,运行模式入选“中国改革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和“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典型案例”。2023年11月24日,在第二届国家支付方式改革大会上作典型发言,河南、安徽、黑龙江等多个省市来邢考察学习,新华社先后两次予以重点报道,对邢台医改和医疗机构规范管理运行产生深远影响。
二、在“少花钱”上持续发力,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一)创新开展预住院管理。针对群众反映的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难、术前等待时间长、经济负担重等实际问题,组织专门力量到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深入调研,在市人民医院开展“预住院管理”试点工作,并适时扩大范围,持续增强管理成效:一是缩减了患者住院手术等待时间。经测算,平均减少患者床位等待及术前检查时间2到3天。二是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预住院期间不收取住院诊察费、护理费、床位费等,经测算每人平均可节省约600元。三是提高了床位周转使用率。实施预住院病种的平均住院日较实施前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四是提高了患者满意度。预住院模式有效缓解住院难、住院时间长和住院费用高的问题,使患者及陪护家属的舒适度和满意度都得到了较大提升。(预住院是指对部分疾病诊断明确、病情单一、相对稳定,经综合评价符合住院手术指征、行择期手术治疗的肿瘤患者,由于床位紧张等原因,先在门诊进行入院常规检查检验及专科必要检查检验,根据床位情况安排正式入院,从而缩短患者住院时间,降低医疗费用)
(二)“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取得新成效。在全省率先实施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积极推进落实,通过逐步扩大中医药惠民试点范围,在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创新举措上取得了积极成效。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新喜来邢调研,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23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入学习推广《全国各地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在全国推广学习。
一是探索试点改革,实施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根据国家政策,在充分借鉴其他省份经验,并结合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以“进目录、提标准、多支付”的工作思路,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了八项措施,提高中医门诊医疗保障水平,协同支持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二是扩大试点范围,促进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2023上半年完成了将我市所有公立二级甲等定点中医院纳入中医药医保惠民的目标任务,印发了《关于扩大中医药医保惠民政策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我市清河县中医院、信都区中医院、任泽区中医院、沙河市中医院、临城县中医院、威县中医院、新河县中医院、南宫市中医院、临西县中医院、宁晋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等10家公立二级甲等定点中医院纳入了试点范围。三是落实配套政策,助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执行中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省医保局工作安排部署,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提高项目价格水平。指导市中医院执行省级医院收费标准,对县级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调整了中医骨伤类16个和中医肛肠类22个项目价格。同时,提高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充分发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共济功能,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保障参保职工能够享受更高医保门诊待遇,在职人员支付限额由800元调整至1600元,中医药再提高800元;退休人员支付限额由1000元调整至2000元,中医药再提高1000元,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实施。其取得积极成效,参保人员就医负担明显减轻。自政策实施以来,试点医疗机构纯中医普通门诊就诊61.29万人次,参保人员中医就诊人次明显增加,医保统筹基金为参保人员纯中医门诊费用支出5679.59万元;在纯中医普通门诊提高20%报销比例后医保统筹基金多支出996.08万元;六项中医特色诊疗项目就诊9.6万人次,医保统筹基金支出1182.64万元,提高20%后医保统筹基金多支出215.62万元。数据显示,纯中医门诊就诊人次增长27.07%,基金支出增长26.13%,个人负担费用人均减少25.67元。
(三)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工程。我局全面落实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政策,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衔接,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大病患者,发放医疗救助,着力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加强与市乡村振兴、民政、卫健等部门信息共享,持续推进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确保监测对象及时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一是收到每期新增人员和减少人员名单后,在医疗保险经办系统中及时变更人员的医疗保障救助资格。新增人员从次月起开始享受资格待遇,减少人员从次月起取消待遇资格。二是每月定期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因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进行统计,并将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特殊群体个人累计负担医疗费用9500元以上人员信息,以及普通居民个人累计负担医疗费用19000元以上人员信息发往乡村振兴部门,做到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预警监测、信息及时共享。今年以来,共推送人员信息9991人,乡村振兴、民政部门反馈认定人数92人,符合条件享受待遇人数91人,金额23.11万元,其中资助参保83人,资助金额2.35万元;待遇报销54人,报销金额20.76万元。
三、在“少跑腿”上持续发力,让参保群众就医更方便
(一)“两定点”开通异地就医达到两个100%。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按照协商自愿、应开尽开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其中,为376家医疗机构开通异地门诊住院业务,为803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异地购药业务。其中,乡镇卫生院职工门诊基本业务开通率达到100%,符合职工住院开通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住院业务开通率达到100%。
(二)“双通道”门诊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配备、保障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择优开通45家“双通道”药店,将397种谈判药品和33种竞价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双通道”定点保障药店按照临床需求,及时配备所需谈判药品,并按“零差率”销售。参保患者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处方,可以凭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购药,方便谈判药品供应,切实保障参保群众谈判药品用药需求,让患者享受到更加便捷的优质服务。
我们将以“温暖之城”建设为契机,围绕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目标,大力实施“医保便民工程”,更好保障参保群众的医疗健康权益。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管理科科长温慧道:
感谢吕俊栋先生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有问题的记者朋友举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新闻机构。
问题一:吕局长您好,刚刚您在发布辞中提到了我市持续推进“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请您详细介绍一下具体内容。
邢台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俊栋:
2022年,我们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内丘县全境、市中医院、市第七医院(中医部)为试点,实施“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2023年5月,又将清河县中医院、信都区中医院、任泽区中医院、沙河市中医院、临城县中医院、威县中医院、新河县中医院、南宫市中医院、临西县中医院、宁晋县中西医结合医院10家公立二级甲等定点中医院纳入试点范围,明确了具体措施。一是探索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在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中,探索规范中西医病种名称,实现中医病种与同病症西医病种相对应,并赋予同病种同等分值,同价结算,提高中医支付价格。目前,全市483个中西医结合病种对照成西医病种,实现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二是提高普通针刺、贴敷疗法、中药熏洗治疗、推拿治疗、拔罐疗法、灸法六项群众使用广泛、功能疗效明显的中医特色诊疗项目报销比例。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即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80%,城乡居民80%。三是提高纯中药和六项中医特色诊疗项目报销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在1600元的基础上增加800元提高至2400元,退休职工在2000元的基础上增加1000元提高至3000元;城乡居民由400元提高至800元。四是不断扩大医保报销范围,自2023年4月1日起,将“中医定向透药疗法”等24个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支付范围,按照甲类管理,进一步扩大了医保报销范围,提高了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五是开展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评估,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水平进行调整,共计调整了中医骨伤类16个和中医肛肠类22个项目价格。今年以来,持续深入实施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拟在我市具备条件的中医药医保惠民试点医疗机构中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目前,按照临床路径清晰、诊疗规范明确、诊疗技术成熟、医疗质量可控、医疗安全可保障的原则,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筛选符合中医日间病房住院条件的优势病种。
问题二:吕局长您好,刚刚您在发布辞中提到了我市医保药品目录得到进一步完善,请您详细介绍一下具体内容。
邢台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俊栋:
我市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新版目录共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另外,还有基金可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执行新版药品目录后新增了126种药品(其中常规西药类新增5种,谈判药西药新增96种,谈判药中成药新增9种,竞价药新增16种)。今年4月,积极向省局申报,将我市眼科医院12个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纳入了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通过扩大药品目录,进一步保障了我市患者及时享受医保政策红利,切实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
问题三:杨科长您好,刚刚您在发布辞中提到了我市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工程,请您详细介绍一下具体内容。
邢台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负责人杨清波:
早在2022年,我市就出台了《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政策。建立了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低收入人口及时精准识别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台账动态管理,持续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2024年累计资助参保32.67万人,资助金额9192.63万元,实现了贫困人口参保资助全覆盖。二是强化“三重保障”,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按照“先保险后救助”原则,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大病患者,落实医疗救助政策,着力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截至目前,全市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42.22万人次,累计救助10.57万人,救助总金额5971.14万元。其中普通门诊救助金额192.01万元,门诊慢性病救助金额1119.89万元,住院救助金额4659.24万元。三是不断优化医疗救助服务。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一站式”出院即报,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即可出院。各县(市、区)医保服务大厅设立医疗保障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窗口,实行受理申报、费用结算等“一站式”服务。开发医疗保障救助信息系统,困难群众信息数据通过市县纵向和有关部门横向互联互通,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窗口及时结算,实现“一个平台”运行。健全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将信息系统终端延伸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现了信息多跑路、患者少跑腿。四是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防贫预警工作闭环管理,建立信息推送机制,每月定期统计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因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将贫困人口个人累计医疗费用9500元以上,以及普通居民个人累计医疗费用19000元以上的人员信息推送给乡村振兴部门,予以核准认定。今年以来,推送人员信息9991条,有效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管理科科长温慧道:
感谢杨清波先生回答,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各位记者朋友,感谢各位发布人,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