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召开2018年投诉举报情况及2019工作谋划
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来源: 长城网  刘俐验
2019-03-15 13:31:00

  新闻发布会现场。刘俐验 摄

  长城网邢台讯(记者 刘俐验)3月14日,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由邢台市市场监管局介绍该局2018年的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谋划、2018年以来该局受理的投诉举报情况,并发布消费提示。实录如下:

  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工作人员温慧道: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在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普及安全消费知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全社会维权意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本次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同志有: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群,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局长张秀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指挥中心)科长梁妍,药品流通监管科科长徐瑞波,稽查科(法规科、12365投诉举报中心)科长陈凤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直销监督管理科)科长孙迎辉,消费者协会负责人王颖超。

  首先,请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群就全局2018年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谋划作新闻发布。

  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群

  2018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邢台市市场主体增速全省第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被评为A级优秀等次,连续六年走在全省前列;食品药品稽查办案工作连续五年走在全省前列;省优质产品新增数量和有效期内总数量居全省第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18次作出肯定性批示。下面从四个方面向大家汇报:

  (一)抓全程监管,守牢安全底线。我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三大安全,深入开展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守牢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及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全市相继组织开展了“问题疫苗”排查、非洲猪瘟疫情排查、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打击药品非法购销等专项整治行动,完成食品抽检12334批次,药品抽检604批次。全市751家食品生产企业实行了风险分级分类监管,45家食品生产企业完成了HACCP等质量体系认证,83家学校、医院食堂实施团餐保障。7家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通过省级市场整治提升验收,3家超市创成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评定A级餐饮单位65家。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由2014年的65.02%提升到2018年的81.95%。在特种设备监管方面,将特种设备安全列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开通了96365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举办了2019年春节电梯安全应急演练。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3346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553份,立案处理135起,罚款211.6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2家,关闭取缔7家,我市连续四年实现特种设备零事故、零伤亡。在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完成工业产品抽检344批次,对宁晋饼干糕点和电缆、沙河玻璃、临西轴承、清河羊绒等区域特色产业整治提升,共排查企业27000余家,立案569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行政拘留2人,关停无证无标生产企业174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00余份。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在生产源头,对我市24家型煤生产企业和10家洗精煤生产企业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在流通领域,抽检散煤367批次,抽检覆盖率达100%。

  (二)抓执法办案,震慑违法犯罪。坚持严办案、办大案,建立健全了两法衔接机制,树立执法权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全年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323件,收缴罚款1064万元,涉案金额近1.7亿元,销毁不合格食品210吨,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7件,抓捕犯罪嫌疑人19名,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黑窝点37个,查办了部督“01.04”销售“闪电溶脂”减肥产品案,涉案金额上亿元。在网络交易监管领域,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网络交易监管跨区域协作,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了《网络交易监管跨区域协作协议》,为查处网络案件提供了技术和数据支撑。在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查办方面,收缴罚没款889万元,对17个县(市)的50家传统媒体实现了广告监测全覆盖,合同监管三项指标排名全省第一。

  (三)抓质量提升,打造质量强市。紧紧围绕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十二个专项行动”,有力推动了质量强市建设。一是开展基础提升行动。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建档管理工作。主持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8项,制定省级地方标准5项,市级农业地方标准7项。二是大力实施品牌强企战略。全市新发展注册商标17942件,新认定驰名商标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件。全市获得2017年河北省名牌产品37项、省优质产品88项、省服务名牌13项、省质效企业9家。三是开展技术支撑提升行动。总投资2021万元的“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完工,建成了4000平方米的药品实验室;邢台县、清河、宁晋、沙河4个县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全部通过了资质认证;总投资4500万元的隆尧、内丘、巨鹿3个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全部完工,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全省第一。

  (四)抓双创双服,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认真开展市场主体培育活动。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出台了《工商七条》,进一步放宽了准入条件,完善了支持服务举措,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万人拥有市场主体达700余户,市场主体培育总量省定目标完成率全省第一。市委书记朱政学批示肯定,要求总结经验加以推广,董晓宇市长对我局“双创双服”工作给予肯定。二是积极实施帮扶企业活动。通过动产抵押、股权出质、商标权质押、召开银企对接会等形式,为2099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347.88亿元,提前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三是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全市曝光失信企业6923户次,与有关部门联合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等领域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效果进一步显现。

  2019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狠抓落实年”,也是市场监管事业开基立业之年,市场监管系统职责范围广、监管对象多,我们一定要牢记市委市政府重托和全市人民的热情期盼,履职尽责抓监管、强力执法保安全、积极作为促发展,重点要把握好“安全、质量、执法、环境、基础”五个关键词,实现安全有保障、质量有提升、竞争有秩序、市场有活力。

  (一)扎实推进安全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一是坚决守牢食品药品安全。严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药械生产流通等关键环节。二是坚决守牢特种设备安全。重点加强公共场所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观光车、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开展“三无”电梯治理,对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逾期未整改的,坚决依法封停,防范事故发生。三是坚决守牢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区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加大对清河羊绒、平乡广宗童车、宁晋电线电缆、南和粉条挂面、临西轴承、隆尧方便面等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

  (二)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立足我市装备制造、新能源、煤化工、食品医药等主导产业,鼓励企业单位主导和参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抢占创新驱动发展制高点。二是加快推进宁晋县光伏产业和沙河平板玻璃产业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验收工作,以品牌为龙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区域竞争力。三是开展计量执法专项检查,紧紧围绕加油机、民用“三表”、有毒有害易燃气体等重点器具,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缺斤少两行为。

  (三)扎实推进竞争执法和案件查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加大竞争执法力度。加大打击市场混淆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网络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力度。强化直销企业监管,加大传销监测力度,依法从严查处传销案件。配合司法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力度,依法查办相关案件。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市抽查比例不低于企业总数的5%,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市县两级至少组织2次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三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煤炭和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加强煤质油品管控力度,加大抽检频次和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煤炭和油品合格率,不断提升我市散煤和成品油质量。四是加强案件查办工作。树立敢办案、办大案的思想,强化市“双打办”作用,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密切协调联动,发挥企业监管、质量监管、竞争执法、广告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综合监管执法作用,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联合打假,加大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和“三无”产品的整治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一批重点案件和大案要案,形成打假治劣合力。

  (四)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净化优化市场环境。一是深化企业准入改革。按照“三深化、三提升”要求,大力推进“照后减证”,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强化企业帮扶和信用监管。落实省局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举措,壮大顾问团队、拓展顾问渠道、完善顾问平台、健全顾问机制,入企解难题,义务搞服务,让政府满意,让企业受益。三是加强消费维权。加强旅游等服务领域和消费领域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汽车销售行业和电子商务等领域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权行为,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集中整治利用美容卡、健身卡、维修卡等预付卡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作为这次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部门,我们要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党性原则树立起来,把理想信念树立起来,把好干部的标准树立起来,通过开展高层次、大规模系统培训和各项技能练兵活动,促进干部队伍整合、融合,努力打造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善创新的市场监管铁军。

  谢谢大家!

  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工作人员温慧道:

  接下来,请邢台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局长张秀云就全市2018年以来投诉举报情况进行通报并发布消费提示。

  邢台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局长张秀云

  2018年12月28日,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新局整合了原食药监、工商、质监部门职能以及原市发改委(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原市科技局的知识产权和原市商务局的反垄断以及原市供销社的食盐生产流通质量监管职能。目前仍暂时延续原各单位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待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投诉举报受理渠道进一步整合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现将2018年至今,原工商局12315、原食药监局12331、原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情况进行通报。

  一、12315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至今,全市12315系统共计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17325件。

  (一)投诉8785件,占总量的50.7%。其中商品类投诉7917件,占投诉总量的90.1%,服务类投诉868件,占投诉总量的9.9%。商品类投诉前五位的是服装鞋帽1512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19.1%;家居用品1409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17.8%;交通工具1133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14.3%;食品505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6.4%;儿童用品283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3.6%。

  (二)举报2459件,占总量的14.2%。共受理商品类举报2204件,占举报总量的89.6%;服务类举报255件,占举报总量的10.4%。举报问题有广告违法行为1488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334件,产品质量违法行为203件,不正当竞争行为184件,商标违法行为36件,其他市场违法行为138件。

  (三)咨询6081件,占总量的35.1%。其中涉及工商系统2052件,消费服务、个体私营监督管理是工商系统的咨询热点;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0.1万余元。

  热点问题中服装鞋帽投诉高居榜首。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投诉量大幅攀升。家居用品类商品投诉量有所上升。

  二、12331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至今,我市共受理食药类投诉举报2304件,受理咨询549件。全市接收的投诉举报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食品类投诉举报2023件,占总量的87.8%。主要问题集中在流通环节,受理举报817件,占40.4%;其次为消费环节,受理举报667件,占33%;生产环节相对较少,受理举报539件,占总量的26.6%;

  (二)保健食品类投诉举报77件,占总量的3.3%。主要问题集中在流通环节,受理举报76件,占98.7%,生产环节1件,占1.3%。

  (三)药品类投诉举报156件,占总量的6.8%。主要问题集中在流通环节,受理举报139件,占89.1%,其次是生产环节,受理举报10件,占6.4%;使用环节相对较少,受理举报7件,占4.5%。

  (四)医疗器械类投诉举报19件,占总量的0.8%。主要问题集中在流通环节,受理举报11件,占57.9%;其次是使用环节,受理举报6件,占31.6%;生产环节受理举报2件,占10.5%。

  (五)化妆品类投诉举报29件,占总量的1.3%。主要问题集中在流通环节,受理举报25件,占86.2%;其次是使用环节,受理举报4件,占13.8%。

  通过对全市受理的投诉举报数据进行分析,食品仍是群众关心和举报的重点领域,包括小作坊无证生产、超市经营过期食品或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饭店就餐出现不适症状等,涵盖了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全过程;药品投诉举报中主要为生产销售劣药,假药的生产和销售也有所涉及;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仍以虚假宣传、夸大疗效为主;化妆品则以无批准文号产品和过敏等不良反应为主。

  而通过对“三品一械”产品的各环节进行分析,投诉举报大部分集中在流通环节。流通环节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是易发问题的环节,应予以重点关注。

  三、12365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以来,全市12365质监热线共受理投举咨询323起。

  (一)受理企业和消费者咨询服务183起,咨询的主要问题是产品质量检测、国家3C认证产品、电梯年检及故障隐患、汽车三包政策问题和属于国家其他部门范围内的职责等。

  (二)质量申诉98起,投诉的产品依次为:机械产品26起,特种设备类20起,儿童玩具14起,计量类13起,建材类5起,农资1起,汽车配件1起,食品相关产品1起,絮用纤维制品1起,其他16起,投诉的重点产品为:特种设备类、机械产品、儿童玩具、计量类。

  (三)打假举报42起,举报的产品依次为:建材类10起,汽车配件类6起,食品相关产品6起,特种设备类6起,儿童玩具4起,计量类3起,机械类1起,其他6起,举报的重点产品为:建材类、汽车配件类、食品相关产品。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帮助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产品,谨防上当受骗,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不是药品,严禁宣传对疾病预防、治疗作用,更不能替代药品使用。

  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注意:

  1.拒绝参与非法会议营销

  近年来,部分不法经营者为了赚取高额利润,以中老年消费者为销售对象,利用健康讲座、免费义诊、赠送礼物甚至免费旅游等活动形式,吸引中老年消费者参加,并通过所谓“专家”“教授”或虚假患者“现身说法”,夸大功效,进行非法营销,误导消费者高价购买保健食品。我们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朋友,不要参加此类活动,以防上当受骗;更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

  2.科学购买保健食品

  一是认清保健食品的法定标志。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批准部门,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二是仔细阅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消费者应根据产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结合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保健食品。消费者选购食用保健食品时应看清包装上标注的适用人群,不能随便食用保健食品。并应按照说明书食用量食用保健食品,不能随意改变食用量。三是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购买保健食品应到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商场、超市等诚信度高、有售后保障的经营企业,购买前应认真核实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保健功能、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产品信息。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应索取、留存好购买的相关票据。

  二、谨防“山寨产品”消费提示

  其实“山寨产品”就是假冒伪劣产品,经营者对其经营的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这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它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我们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打击这种行为。

  “山寨产品”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此类行为被混淆的对象为商品标识,既包括使用与他人标识完全相同的标识,也包括使用与他人标识近似的标识;既包括明确列举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也可以视具体情况包括未明确列举的他人商标、商品形状等。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注意:

  1.购买渠道。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渠道购买各类产品;

  2.仔细辨别。购买时应对产品的商品名、外包装、标签标示等进行核对;

  3.注重维权。购买各类商品应索要保存销售凭证,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进行维权。

  三、网购产品消费提示

  网络购物是目前发展最快的交易方式,由此带来的消费纠纷也与日增长。主要问题有:一是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购物陷阱问题突出;二是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型号、款式与实际约定不符、商品质量存在瑕疵;三是消费者付款后经营者拖延发货,甚至不提供货物;四是经营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承担售后义务。

  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应注意:

  1、首先要了解网站的经营资质、商业信誉,尽量选择开办时间长、实力雄厚、有良好口碑的网站;

  2、在购买前,先查询一下买家对于该网站、该商品的总体评价,并与商家充分沟通,注意保留促销宣传图片、活动细则、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等信息,防止商家事后不认账;

  3、通过安全的手段支付货款,在付款时尽量采用支付宝或货到付款的方式;

  4、收货后,当场验货,看商品是否与网站图片特征一致,确认商品无质量问题再签收快递;

  5、当网购发生纠纷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过网购平台进行维权。如不能协商解决,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规定,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工作人员温慧道:

  下面,我们把时间交给在场的媒体朋友们,欢迎大家提问。

  邢台网记者:

  当前保健品经营和销售非常混乱,你们是如何监管的?

  邢台市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直销监督管理科)科长孙迎辉

  你提问的问题非常好,这的确是个热点问题,我们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现了“保健”市场存在的乱象,我们高度重视,针对市场上部分经营者在生产销售“保健”产品过程中,捏造事实、以次充好,夸大产品用途及效果,制作虚假宣传广告,通过不正当的营销手段诱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病弱等人群,围绕这些现象问题。我们联合市公安、民政等10个部门,自今年1月10日开始,开展了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通过“六个整治重点”“十项违法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和社会共治工作,通过这次整治,要有效遏制“保健”市场的乱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2610人,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保健”类店铺2052户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13起,结案3起。已经办结的案件,根据国务院公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我们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或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六个整治重点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

  十项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和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以会议营销、网络销售、电话营销、有奖促销、销售返利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以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重点整治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严厉查处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长城新媒体记者:

  目前社会上各类广告很多,作为普通消费者怎样判断广告真伪?受“虚假广告”之害又该如何维权?

  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指挥中心)科长梁妍

  关于虚假广告,一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认识:一是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本身是否客观、真实;二是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标准、效用,所使用的注册商标、获奖情况,以及产品生产企业和服务提供单位等是否属实。凡利用广告捏造事实,以并不存在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欺诈宣传,或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均应认定为虚假广告。发现这类广告作为普通消费者就不要消费了。如果已经消费,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12315投诉或举报。

  消费者在按广告导向选购商品后,若上当受骗,就应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12315投诉或举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投诉时,消费者首先应当记住是看了哪天的什么报刊杂志,听了哪天什么电台的广播,看了哪天什么台的电视,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看到谁家的户外广告等等,所购买的商品应与广告内容一致,并提交比如购货凭证、服务单据、保修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邢台日报记者:

  12331、12315、12365投诉举报热线是否将整合?

  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群

  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刚组建,预计年底前,投诉举报热线将整合到位,整合后统一接通投诉举报,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邢台电台记者:

  随着春耕的到来,农资打假问题又开始成为百姓关注热点,请问咱们局在这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稽查科(法规科、12365投诉举报中心)科长陈凤国

  3月8日农业农村部召开了农资执法打假电视电话会,我们根据上级指示,近期拟开展“质检利剑”和农资执法打假行动,重点以农资、化肥、农膜为行动重点。一是继续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行动;二是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不按标准生产、未经检验合格出厂、伪造厂名厂址、冒用质量标识认证标志、虚标有效含量、标示标注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三是健全农资案源收集摸排工作机制;四是查办一批跨地区大案要案;五是依托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查处一批电商农资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等。

  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工作人员温慧道: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感谢大家的积极参与,散会。

关键词
消费,投诉,监督
责任编辑:刘俐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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